工商時報【彭禎伶╱台北報導】台灣的不動產投資信託(REITs)將「改款」,從信託受託銀行主導模式,轉為投信管理的投資基金模式。保險業者強調,這模式已爭取多年,投資決策相對靈活、有彈性,投資不動產可中途賣出或更換標的,並可執行改建或都更,大幅增加基金投資價值及報酬率。先前國內有近十年不曾再核准新的REITs,且隨著基泰之星、三鼎、駿馬等REITs清算,後來只剩下5檔由壽險公司手中不動產組成的REITs,即國泰1號、國泰2號、新光1號、富邦1號及富邦2號,106年及今年才又各核准一檔REITs,即圓滿1號及樂富1號。金管會先前也已開放國內REITs可投資國外不動產,且投資可採備查,不必再先找到標的、申請、再投資,但金融業者表示,現行的模式依舊是相對國外僵硬,主要是目前法規賦予信託受託銀行太大的責任,如不動產買賣、清算、籌資等,都要經受託銀行同意及執行,而銀行根本不是當初投資這些不動產的機構,實際不動產投資決策者,如壽險公司、建商等在現行REITs中,只能扮演不動產管理及日常維護的角色。金融業者指出,在日本、新加坡等市場,許多具有不動產背景的大集團,成立投信公司發行管理REITs,如日本的三菱地產、森大廈(MORI)、新加坡的Keppel等都有發行REITs,進行相關不動產投資及經營。而這些REITs就跟現行投信投資股債一樣,只要有投資分析評估報告,遵循一定的投資法規及流程,其投資不動產會比現行台灣的REITs要受託銀行同意、有時還要通報銀行局等,要來得靈活、反應快速。同時,國外的REITs不止收租金、拿固定收益,若不動產增值利益已高,也可賣掉其中一些不動產,實現利益後,再買進新的大樓或開發新的地產,且這些REITs握有的不動產若要改建、都更,都會相對容易,不用像台灣要取得諸多地主的同意,搭配追加募集或融資等,都可提高基金的報酬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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